2011年11月19日星期六

區議員爭取到.......?!


香港區議會選舉的一場大龍鳯做完了,成功當選的,失敗退出的,只好各自修行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選前的意氣瘋發,選後的喪家敗犬,淚洒當場,更有為自己辯護不肯承擔後果,推卸責任而諉過於人,政客的兩副面孔,己再不能矇閉選民雪亮的眼睛,從新選出心目中的另一個,或許數年後又是後悔莫及,但起碼暫時可耳根清静,不聞「癲狗」吠聲,不見青筋暴現如狂徒般擲物的埸面,青年少了感染學習,家長們也放心得多了。

曾選出的區議員,幾年來的政績解决不到民間疾苦,港珠澳大橋和外傭居港權,除了引起公憤,更加添了民怨,得不到民心認同。有些更做的無關痛癢,芝麻綠豆蒜皮小事,如争取過馬路的紅綠燈公仔延長數秒,巴士站搬前搬後搬近路口,加建行人路的蓋頂等等,已經算是一大功德。最離譜的一位竟公佈成功争取到「愛太太多些」,真是非夷所思,對太太的愛怎會受勢力限制,除了他的「紅颜知己」或緋聞「小三」 影响,任何人也不能阻止愛太太,愛兒女愛家庭,愛是没法衡量,况且與太太是私人感情,閨房樂事,不是社會的民生問題,不需要争取,實不宜宣之於口向大眾公告,這政客的政績真不知所謂,浪費了納税人的錢,失透了選民的心,註定了失敗是自食其果。

祈望今次選出來的能真正為市民服務,不要辜負了選民能自由投票的權利和一番苦心,民主難得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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