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有關報章上的變性人新聞,傳已判决了,可以成為合法婚姻,以後第二第三或無數的將會相繼訴訟,官司更多更煩,像近日菲傭打斧頭十五元,的士司機濫收多五毫,都煩擾一場,浪費了不少公帑,也令當事人承受不少精神心理的壓力,將來香港會有更多此類嘩衆的芝麻新聞陸續來!
其實很多人的樣子男女不分,有女生男相,有男生女相,如女兒生出來似爸爸的便像男子,兒子似媽媽的便像女兒。亦有不少女子喜愛爽朗打扮行動比男子更鐵漢豪邁,而一副娘娘腔的男子嬌嗲更勝女兒家,容易給人錯覺,混淆!
有些人自出娘胎便生理有問題,有些是受後天的各項影响而改變了心理傾向,又或為了生計迫於環境,如人妖為出賣色相而要變性。可以説都是病態之一,試問誰不想有正常的軀體?過正常的生活?
成人要分辨清楚較容易,女子看來即使扮得如何Man,如何粗獷,胸前始終有點突出,男子即使身形瘦削白净,痕跡也容易露出來,因面頰的鬚根和喉欖無論如何遮蓋不了!
我記得在香港接大孫仔放學時,進入大厦大堂見到人教他叫人,保安的管理員叫聲伯伯,左右鄰居的叫聲叔叔姨姨,或是uncle,auntie。有一天在大堂候電梯之際,身旁有一女孩,穿著T恤短褲波鞋,孫仔禮貌的叫了一聲「哥哥」,我即時糾正他:那個是姐姐呀!第二天竟遇上另一個和昨天相同年紀與身形的男孩,剛放學,穿著運動校服T恤短褲白鞋,如昨日女孩的裝扮,孫仔自以為醒目大叫一聲「姐姐」,那小男孩滿臉通紅,我又糾正他:今日這個是哥哥呀!孫仔疑惑不已,我也無從向他解釋明白。站在一旁的大厦管理員伯伯卻在取笑,「呵呵!姐姐呀!」那小男孩更是尷尬不堪,匆匆進入了電梯。所以,小孩子較難分辨,又未到發育年齡,夏天穿著短衫短褲街坊裝方便,大人可以鑑貎辨色認到,但三四歲的兒童確實被考起!
小孩不懂表達或會錯意,成人實不應取笑,否則容易傷害弱小心靈,影响他們對性别的岐視。我這個有禮貎的孫仔,但願他長大後一樣繼續懂得以禮待人!兩次的小誤會不會留下陰影在心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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