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城中新聞擾擾攘攘的是僭建和虐傭。
各高官的醜聞已不欲再提,無謂浪費自己寳貴的時間和精神。只是對僭建房屋中的間格留有深刻的印像。在戰後五十年代中,香港有很多舊木樓改建成石屎唐樓,約十層八層高,大多一梯兩伙,十層以上的會有部電梯,八層的也只可行樓梯上落,即使辛苦也較木樓安全,可避過火災,颱風和塌樓的威脅,住的安心,不用睡着也提心吊膽驚醒。
當年認識的一家人,他一家有數口,向業主包租了一層,有兩房一廳,自己成為二房東,更把其中一間分租給三房客,以减輕負擔。
因為他一家眾口悠悠,夫婦佔一房,兒女和老長輩那有地方睡,所以只好向高空發展,那時的樓底也算高,他們便在客廳上加建一層,成為一個叫做「吊閣」,用一張木梯上落,晚上可供家人睡覺之用。
更在廚房頂部加建一層,作為另一老傭人睡床,年紀老邁的媽姐,已遭大户人家棄用,只好淪落在這等中下階層之僱主,每天早晚爬上爬落,爬入爬出,看着也覺心酸,試想日常煮食的熱氣困在,那年頭不但未有抽油煙機,甚至連安在窗上如風扇的抽氣扇也没有,老女傭被焗在床上受煎熬,没有冷氣和風扇,有的只是葵扇,自撥自凉好了。
二房東更没嘥地方,厠所頂也同樣僭建一層,當作士多房用,冷熱替換的衣著和被舖等有着落擺放,一把木梯更有用武之地!
這等不知可否和近日各高官之僭建和名人虐傭媲美?
那年頭是環境迫成,在無可奈何中求變更,不像現時的高官僭建為品酒行樂賞花享受作行宮之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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