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月13日星期日

三件(寶物)



也是在二十年前,在香港逛嚤囉街時,無意在街邊見一老婦人在擺地攤,她從
手中的紅白藍袋中取出一些零星物件,放在地上叫賣。我夫婦二人也佇足欣賞一番,對古物不甚了了,只是感覺特别和看着美麗,揀了三件可作擺設之用。

花瓶的圖案是人物畫,有男女老幼,畫工精美,人物慈祥栩栩如生,相信畫内有些含意,瓶底也有些紅色的方形字,不知是否甚麽朝代?但我看得不明白。

一個佈滿花紋的高腳碗,碗内邊缘也有花紋圖案,碗内中間印有一條龍,我放些水在碗内時,幻覺條龍好像會動,有點惊心,碗底也有相同的紅字。初期曾用作放糖果小吃,移民後住的地方大了,放在家中客廳當擺設。

另一隻仿唐三彩馬,泥黄色。如果是真的便值錢了。
 
當年買下的三件「寳物」,只作小玩意,没有想過是什麽古董,價值連城之類
。近日有一友人和父親到訪,老人家一見便説花瓶和碗值錢,可以找人鑑證一下,給他點醒,心思思真想驗證一下,看看孰真孰假?

強國人民暴富,一件瓷器一幅古字古畫,拍賣價天文數字,數千萬億萬等閒事,他們不是講錢是講面子,懂不懂欣賞是其次,往面上貼金或作送禮奉承之用居多。

如果我的花瓶和碗值錢,就把它放了,讓它進入富貴人家安放。我也不用擔心它日後的遭遇,因為不想後生的下一代麻煩,或把它胡亂丟棄。

但在加國如何找人鑑證評估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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