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言道:(十指痛歸心)!
手指和腳趾如果受傷真的很痛,有時剪手甲剪得太貼邊,或甲邊生了倒刺,剪去或不剪去也一樣痛,腳趾更甚,穿著涼鞋不小心踢撞的話,真是痛到流淚.
最近竟接二連三的意外弄傷了,首先是因匆忙柵櫃桶,縮手太慢,右手姆指給夾了一下,流了點血,痛了一陣子,搽些獅子油已可止血止痛,怎料三數天後手甲竟瘀黑一半,難看極了!
到後園種點蔥,那圍邊的磚塊竟黏不著泥土,啪的一聲倒下來,把左腳趾公砸到正,幸好穿有拖鞋,但也即時紅腫一片,同樣用獅子油止痛,兩星期後仍未能完全消腫.
一天收拾家居,把友人送來的一樽紅酒放進櫃內,怎料在櫃前滑手跌下,正正砸中同一腳趾公,舊患仍未好,新傷更重,當時痛至不能言,眼淚直流,看著它漸漸的變紅,變腫,變黑,用棉花醮點獅子油搽,當棉花掂到肉也有如刀割,痛入心坎處,鞋穿不入,露趾拖鞋也不能,人字拖勉強可以穿,但趾公下面腫大,接觸拖鞋的部位仍是痛,行路出不到力,更要把趾公豎直,一拐一拐的行,搽一種叫(雲南白藥酊)的葯酒,都要成個月才復原七八成,皮肉好了,可是內裏如蟻咬,半夜尤甚,不知是否傷了骨?
腳趾公承受了一切災難,特大的紅酒竟完整無缺!
天氣清涼有雨,右邊膝蓋上下樓梯時有點痠痛,心想是風濕發作了,豈料數天後,膝蓋後面的拗位又腫又紅又熱,即使敷上豆袋也不能減輕痛楚,整整一晚睡不著,第二天看跌打才知是筋發炎,敷了葯和吃了葯散才舒緩到.
甚麼(爛肉多朋友),又甚麼(一不離二,二不離三),即使怎樣忍受苦楚,怎樣去慳吝荷包,也不能避免始終要破財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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